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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天水人注意啦医院

医院综合改革

取消药品加成

医院在积极备战

政策解读

  为医院综合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国办发[]38号)、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2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号)要求,年8月31日零时起,天水医院综合改革。改革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通过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降低大型设备检查及化验费用,腾出空间,用于提高技术劳务性服务价格,医疗项目价格总体是有升有降,患者费用负担水平总体不增加。

  天水市医院医改将于年8月31日零时起正式启动实施!届时,实行新的医疗服务项目及药品价格,按新的标准收费。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价销售;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项目及部分检验项目的价格将有所下降;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项目(如诊疗、手术、护理、中医等)的价格将有所上升。具体收费标准可通过市物价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及我院自助机等方式查询了解。

天水市医院指南

  为方便您来天水市医院就医,现告知如下:

1.预约挂号提示:

  从即日起至8月30日,如果您选择预约挂号,医院将为您提供8月30日系统切换前的号源。8月31日新旧系统完成切换后,正常进行预约挂号服务。

  详情拨打我院门诊大厅服务台-

  预约挂号-

2.费用结算告知:

  根据医改文件通知,我院所有门、急诊及住院的相关费用以缴费时间为结点,即在年8月30日24:00前结算,费用按照旧医疗服务价格执行;年8月31日00:00起,按照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收费。

3.医保、农合在医改中的变化:

  市直及各县区医保、特殊病门诊、新农合重特大疾病参保、参合人员在门诊及住院就医时,按原有流程就医,实时结算。

  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严格执行《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版)规定,按照分类纳入医保、农合支付报销范围。

4.价格调整后退费、补费办理:

  年8月31日前已缴费但未执行的检查、检验项目,需按新价格标准执行,医院将在门诊大厅一楼增设退、补费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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